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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时间:2024-06-10 14:23:17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本文共11326字]

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资料汇编

(责任编辑:常红)

第二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

第三篇:如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的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

1.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民主选举是民主集中制的基础。

2.人大和它的常委会集体行使国家权力,集体决定问题,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

3.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向它报告工作,受它监督。

4.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能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5.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人民代表大会的优越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选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代人民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制度. 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第一,它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力体现人民的意志

第二,有利于保证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权力的统一。

第三,有利于保证我国各民族的平等和团结

总之,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确保国家权利掌握在人民手中,符合人民当家做主的宗旨,适合我国的国情。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足

随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可以真正集中表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但随着时间的演变和历史的发展,它也有存在着缺点,需要不断的改革与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1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不能有效体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多层次间接选举不能完全代表人民的意志,从而不能体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选举的显著特点是多层次的间接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要经过两级或三级的间接选举产生。而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是直接选举产生的,再由县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再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全国代表大会。而在一些市管县或设自治洲的地方,县级人民代表大会还不能选举产生省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而只能选举产生市或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后,再由市或州的人民大会选举产生省级人民代表大会,中间又多一层。

关于间接选举的利弊,选举理论上不同主张。间接选举的弊端:

(1)由于间接选举不是由选民亲自表达意愿,而是靠少数代表去抉择。因而就是可能存在不能全面、正确表达选民意愿。甚至歪曲选民意志的情况。

(2)靠少数人投票决定当选人,对选举的普遍性和平等性不能不说是个很大的折扣。

(3)代表多层的间接选举,必然模糊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责任关系,削弱代表与选民的联系,使选民不能对代表直接监督。

间接选举的有利之处在于:

(1)有利于减少群众普选容易产生的盲目性,有利于选择人才和安排各方面的代表。

(2)在选民众多,选民政治、经济、文化素质较低的国家,直接选举可能更容易被人操纵。

(3)间接选举更节省经费和工作量。尽管有这些理由,但谁都不否认,直接选举比间接选举更体现民主。

所以,在国外国家级议会中,一院制议会和两院制的下议院,基本上普遍采取了直接选举。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实行多层次的间接选举是经济文化落后的表现,是应加以改进的。 2人民代表大会的人事任免工作影响国家机关的有效运转统一。

(1)任免机制不完善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任免机制不完善必须加大改革与完善的力度,人民代表大会的任免机制与我们现实的国情是密不可分的。通过我们的不断探索中,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任免机制的不完善,出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拟任命干部进行必要的了解不多,提不出意见,在表决时一揽子通过,影响任免质量;二是介绍人选时,不能充分反映每位人选的全貌和特点。我们必须紧紧抓住自己不足的地方,对它进行改进,使它能与我们现实国情与经济的发展相适应,与人民的利益紧密的联系在一起。

(2)任免工作法制不健全

宪法、地方组织法、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等法律是各级人大行使任免权的依据,但对建立国家权力机关的人事任免、监督机制等问题的规定不健全,不能适应各级人大的人事任免、监督实践的要求。我们必须放宽权力,任免工作应具体体现各级人大的要求,使它能与各地的实际情况相联系,另外,任免工作也必须和各地的实践相结合,通过实践去不断的检验和完善,通过国家任免工作法制的完善,使它们能充分的反映人民的利益,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促进社会的快速发展与稳定。

(3)任后监督比较薄弱

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所选举、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比较薄弱。往往是任完了事,没有把任后监督当作行使任免权的一种延续,尽管现在不少地方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对所选举任命人员的述职评议工作,但亦有其局限性。

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现代化建设的跨世纪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将进一步得到完善:

第一、我们要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的选举制度。要切实保障选民和代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使选举的各个环节和各个阶段都符合社会主义民主的要求。第二,全面落实宪法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规定。要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认真执行立法,加强立法工作,把国家的各项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加大监督工作的力度,提高监督工作的实效,特别要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依法行使决定权,及时对国家的重大事项做出决定。

第三,加强代表制度建设。要重视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继续探索代表在人大闭会期间执行代表职务的途径和方式,健全有关的制度,保障代表的民主权利。要总结代表联系选民或选举单位、接受其监督的经验和做法,逐步使其规范化、制度化,从制度上保证人民对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四,完善议事制度,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的效率和水平。要根据近些年的经验,借鉴国外有益的做法,完善会议审议议案、表决议案制度,保障会议通过的法律和作出的决定的民主性、科学性;要规范公民旁听会议的工作,进一步提高人大会议的开放程度,为实现公民的知政权提供条件。

第五,进一步改善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增加熟悉法律 ……此处隐藏6491个字……,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人民当家作主的途径和形式多种多样,最根本、最重要的就是通 过人民代表大会掌握国家政权,行使国家权力。人民经过民主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保证了把国家、民族的前途和命运牢牢地掌握在人民手中。资本主义国家虽然标榜“主权在民”,但实质上是“金钱民主”和资本统治。在资本主义国家,少数人凭借资本的强势可以左右弱势的社会中下层的民主诉求,金钱的魔力足以压迫多数人对资本的专制保持沉默。

要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与西方议会的 本质区别。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在政治框架中排除了“多党竞选”和“多党轮流执政”。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西方资本主义国家 实行多党制或两党制,有执政党,有反对党或在野党,各党派明争暗斗,但无论哪个党派上台执政,都不可能真正代表人民利益,都是极力维护自己及其代表的利益 集团的利益。西方议会是各党派争权夺利的场所。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和社会事务实施领导的国家权力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没有议会党团,也不以界别开展活动。无论是人民代表大会,还是常委会或专门委员会,都不按照党派分配席位。我们的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无论是共产党员,还是民主党派成员或者无党派人士,肩负的都是人民的重托,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为人民服务,没有西方议会中各党派的勾心斗 角、相互倾轧。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各级政权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都必须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绝不搞两党制、 多党制,更不搞“多党竞选”、“多党轮流执政”。

要充分认识人大和“一府两院”的关系与西方国家国家机关间关系的本质区别。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和核心构建起来的政权体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不像资本主义国家不同利益集团、政治派别之间尔虞我诈和互相拆台。在我国,各国家机关虽然分工不同、职责不同,但目标是完全一致的,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进行工作。人民代表大会与同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是产生与被产生、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不是相互掣肘,不是唱对台戏。这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特征,与西方国家议会、政府、法院“三权分立”有着本质不同,不会导致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和效率低下。

要 充分认识人大代表与西方议员的本质区别。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各级人大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集体履行职权,不像西方许多国家那样实行上 院(参议院)、下院(众议院)“两院制”。我们的人大代表,来自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像西方议员是某党某派的代表。我们的人大代表,工作和生活在人民中间,同人民群众保持着密切联系,有各自的工作岗位。我们的人大代表,是通过会议的方式依法集体行使职权,而不是每个代表个人直接去处理问题,各级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是代表的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班子。每个代表或常委会组成人员无论职务高低,无论来自什么职业和地域,都是平等的,每人只有一票,每票效力相同,最后按照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

四、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政治模式,即使社会制度相同的国家,也存在着差异,根本没有也不可能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政治发展道路。我们要进一步把人民代表大

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把新形势下人大的各项工作做得更生动、更扎实、更有效。

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关于民主理论的基本原理,又吸收了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有益成果。这种民主政治制度适合中国国情,鲜明地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特点,具有自己的优势和强大生命力,任何时候都绝不能动摇、削弱和丢掉这个制度。这是关系巩固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关系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重大原则问题,绝不能有丝毫的含糊。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历史告诉我们,发展民主只能走自己的道路,脱离本国实际,脱离国情,脱离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盲目照搬别国模式,不但实现不了人民发展民主的愿望,反而会给人民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损失甚至灾难。我们要积极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文明成果包括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绝不照搬西方那一套,绝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三权分立”、两院制。要认清资产阶级民主固有的弊端和虚伪性,认清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的本质区别,切不可照搬照抄外国政治制度的模式。对于西方一些敌对势力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的政治图谋,要时刻保持足够的警惕, 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向前推进。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体到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就是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愈向前发展,愈要求社会主义民主向前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而不断探索、创造和前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搞多久,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要搞多久。我们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还不完善,距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的需要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要求还有相当的差距。发展民主是一项十分重要而又极其艰巨的任务,要在党的领导下,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逐步发展。

胡锦涛同志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的重要制度载体。”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要高举人民民主的旗帜,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性质和基本内容,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坚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坚持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保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特征、特点和特色。必须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好、发展好。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和独特功效。完善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没有现成模式可以照搬,要靠我们在实践中探索和创新。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必须勇于开拓、勇于创新,把各级人大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权力机关,建设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建设成为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

(课题组成员:尹中卿 常光民 杨绍华 李传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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