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排部署,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保护伞”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现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立即部署。
根据上级法院工作要求,我院院党组进行专项研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由副院长牵头,成立xx任组长,刑事审判庭庭长xx任副组长,刑事审判庭全体干警为成员,刑事审判庭王超任联络员的工作专班工作专班,督促指导线索发现移交工作,并立即根据省法院2019年8月19日下发的《关于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对照重点工作逐条排查,逐条整改。
二、集中排查“保护伞”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我院立即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梳理线索工作,采取切实措施,重点对进入法院审理环节的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排查“保护伞”线索,重点对黄赌毒、涉黑涉恶组织盘踞时间长、经济实力强或者被害人曾向有关部门反映黄赌毒、黑恶势力犯罪问题而未得到依法及时处理情形的案件及线索。集中梳理,分类筛选,逐条核查登记,制定台账,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截至目前,我院共发现可能涉赌(涉恶)线索1条、涉恶线索3条、涉保护伞线索2条,以上线索均已分别移送区扫黑办4条、市扫黑办2条研判、调查。下一步,我院将继续进行“线索”排查,并按照规定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三、对涉黄赌毒、黑恶势力犯罪的“保护伞”案件建立台账
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我院对2018年1月23日以来所有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排查,对涉黄赌毒、黑恶势力犯罪的“保护伞”案件建立台账。2018年1月23日至今,我院审判的刑事案件没有检察机关以刑法第294条第三款罪名起诉的案件及检察机关以刑法第八章、第九章罪名起诉的关联黄赌毒、黑恶势力犯罪的案件
四、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司法建议工作
充分认识到司法建议对于推动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行业监管部门依法履职等的重要作用,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边打边治边建”的部署要求,刑事审判部门积极主动地加强对所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个案及类案的分析,发现监管漏洞或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及时发出高质量的司法建议,推动加强源头治理,实现标本兼治,同时将司法建议及对应部门回复材料电子版报院扫黑办备案。截至目前,我院审结涉恶案件一起,对该案涉及的行业主管部门分局、辖区主管单位北关区柏庄镇政府监管不力、制度机制缺失情况分别发出司法建议,上述单位均已整改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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