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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精选多篇)

时间:2025-01-26 07:26:34
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精选多篇)[本文共12988字]

第一篇: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

文章标题: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

我市是人口较多的农业大市,也是劳务输出大市,是全国重点劳务输出中转监测地。全市农业人口802万人,占人口总量的89.4。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大幅度提高和农业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增多,目前已多达221万人。

当前,我市劳务输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外

出人员多,从事的项目多,打工族的身影遍布全国。从行业来看,从事工业、加工业的占45,建筑业占18,交通运输业占5,饮食服务业占20,种植、养殖业占2,其他占10;从输出方面来看,往上海、江、浙方向的占44,往广州、深圳方向的占25,往北京、天津方向的占16,其他占15,外出农民工遍布全国各地。广东东莞厚街镇有我市阜南籍民工10多万人,几乎渗透到当地所有的经济领域;二是以年轻人为主,男性多于女性。20—34周岁占54.7,其中20—24岁占20,是各年龄段比重最高的一组;男性占59.6,女性占40.4。近两年来,女性劳动力外出找工作比男性要相对容易,妇女劳动力在劳务输出中所占比重逐年提高;三是有文化、懂技术的年轻劳动力越来越成为劳务输出中的骨干力量。外出务工人员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已占13,初中文化占65;从技术结构来看,有初级技术占28,中等技术占12,高级技术占40。

一、充分认识为外出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的意义,积极开展此项工作。

为外出务工人员维护合法权益,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为外出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外出务工人员也是社会弱势群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责无旁贷。要通过我们的辛勤工作,切实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外出务工人员的深情暖意,密切人民群众与党和政府间的关系,从而为营造党的十六大倡导的和谐社会作出贡献。因此,要充分认识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意义,积极开展此项工作。

二、要加强对农民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引导外出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积极开展向外出务工人员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活动,引导外出务工人员通过正常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防止发生不必要的矛盾纠纷。特别是外出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法律援助机构要深入到工地,开展宣传。要以农民工追讨工资为主题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并开展街头咨询活动,散发宣传材料。148专线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咨询,要及时、耐心、热诚解答,发现不良苗头,要及时报告,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法律援助机构对外出务工人员为维护合法权益申请法律援助,要降低门槛,简化手续,开设绿色通道。凡是外出务工人员申请法律援助,一律不作实质性条件审查,都应给予法律援助。要利用调解、诉讼、仲裁等多种手段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要广泛动员广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为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律援助工作。同时,要加强与信访、公安、仲裁、法院、工会、建设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形成合力,共同为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

近年来,我市已成立了“**市律师为外出务工人员追讨工资志愿团”,组成以市司法局领导为主的志愿团领导小组,每年这一志愿团对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了及时、便捷、专业的法律援助服务。及时化解了各种将要发生的社会矛盾,切实维护了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如仅2014年,我们就接受外出农民工咨询867人次;为其提供法律援助39件。为外出务工人员追讨回工资972万余元;又如我市一17岁少女在昆山打工,因“三氯乙稀”中毒死亡,市中心及时派出人员赶往昆山,为受害少女提供法律援助,经不懈努力,为其追回50万元的赔偿,该法律援助案件的成功办理,使政府情系于民、为百姓办实事的形象在广大人民心目中更加提高。

三、建立长效的科学机制,完善劳动法律、法规,落实各项政策。

外出务工人员的务工环境尚存在许多问题:如一些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只注重经济效益,侵害农民工利益,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现象十分突出;用人单位故意不给签订劳动合同,随意克扣、拖欠工资,超时劳动无报酬,劳动条件环境差,劳动安全无保障,发生工伤、职业病得不到及时救治,随意搜查身体,监视居所,劳动福利差等等。

1、要改变务工人员的不利状况。要赋予其恰当、合法的身份,给其相应的权利;要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消除城乡居民户口差别,为农民工创造一个公平的环境,才能保障实现宪法和劳动法所倡导的平等权利。

2、改革现有就业制度,构造城乡统一就业市场,建立公平的劳动力市场竞争机制,健全劳动力中介组织,提供完善的信息服务,降低供需双方的交易成本,保障市场沿着规范化、法制化的方面迈进。

3、采取多种形式解决外出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

第二篇: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

文章标题: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

我市是人口较多的农业大市,也是劳务输出大市,是全国重点劳务输出中转监测地。全市农业人口802万人,占人口总量的89.4。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大幅度提高和农业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增多,目前已多达221万人。

当前,我市劳务输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外出人员多,从事的项目多,打工族的身影遍布全国。从行业来看,从事工业、加工业的占45,建筑业占18,交通运输业占5,饮食服务业占20,种植、养殖业占2,其他占10;从输出方面来看,往上海、江、浙方向的占44,往广州、深圳方向的占25,往北京、天津方向的占16,其他占15,外出农民工遍布全国各地。广东东莞厚街镇有我市阜南籍民工10多万人,几乎渗透到当地所有的经济领域;二是以年轻人为主,男性多于女性。20—34周岁占54.7,其中20—24岁占20,是各年龄段比重最高的一组;男性占59.6,女性占40.4。近两年来,女性劳动力外出找工作比男性要相对容易,妇女劳动力在劳务输出中所占比重逐年提高;三是有文化、懂技术的年轻劳动力越来越成为劳务输出中的骨干力量。外出务工人员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已占13,初中文化占65;从技术结构来看,有初级技术占28,中等技术占12,高级技术占40。

一、充分认识为外出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的意义,积极开展此项工作。

为外出务工人员维护合法权益,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为外出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外出务工人员也是社会弱势群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责无旁贷。要通过我们的辛勤工作,切实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外出务工人员的深情暖意,密切人民群众与党和政府间的关系,从而为营造党的十六大倡 ……此处隐藏8490个字……几年,还将援助范围拓展至因工伤、医疗、交通等事故而

追索赔偿费用以及因家庭暴力受害妇女、下岗职工的维权等。近三年来,我区法援中心共办理各类法援案件79件,为困难

受助群众赢回合法经济利益数十万元。

4、法律援助便民措施不断完善。区司法行政部门在实践

中积极探索和不断完善法律援助的便民利民的有效形式。一

是依托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以及工会、妇联、残联、社区等社会组织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方便并及时受理群众

的法律援助申请。二是向符合条件的公民和低保家庭发放了

法律援助专用卡,为学校和矿山发放数千份法律援助指南,

为这些特殊群体建立起“绿色通道”。三是实行限时服务承诺

制度,缩短申请法律援助审查期限,限时办理,加快受理法

律援助的审批速度。

5、法律援助工作者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值得

称赞。法律援助工作者面对的服务对象是弱势群体,这些人

大都经济困难又老弱病残,有些还是智障者,对法律知识相

对了解不深。他们又往往是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抱着唯一

也是最后一线的希望来寻求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的全体

同志敬业爱岗,把为贫困群众奉献一份爱心作为一项崇高的

职责履行,把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全部体现在奉献精

神上,他们凭着一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铺就了一条法律援

助的阳光大道,让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尤其是困难群众感受

到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的背后,常常

凝结着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艰辛付出,从受理到取证再到法庭

辩护,来回要许多次,没有工作用车就乘公交车、出租车,

更多的时候是骑自行车。援助中心主任郭晓风趣地说,受援

者们对他们这些法律援助工作人最好的礼物是送了一根“高

档”许昌香烟。在市场金钱利益驱动,法制尚不健全的今天,有这样一支默默无闻的法律援助工作队伍,实在难能可贵。

这次调研中我们访问了几位受援对象,他们对中心援助律师

和法律工作者的工作作风尽是一片赞扬,对他们负责的工作

态度表示极大的满意。

(三)存在问题

我区的法律援助工作与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相比,还存在一定的距离。主要表现在:一是认识还不够到

位,对《条例》的宣传还不够广泛、深入。一些相关部门和

领导对法律援助了解不多、重视不够,存在种种误解,有的

认为法律援助只是司法行政部门甚至是律师的事情,与己无

关,因此配合不够默契;有的则认为,为刑事案件被告人提

供法律援助是政府出钱帮罪犯说话,不值得。《条例》在群众

中的影响也不大,不少困难人员还不知道法律援助,有的受

援人是通过上访才了解到有法律援助这一途径。由于法律援

助工作缺乏必要的宣传力度,其社会影响力较低。二是法律

援助经费依旧短缺,财政支持力度尚需加大。随着受援面的

扩大和受援人的增加,援助经费的不足对援助事业的发展造

成制约。按照《条例》规定,法律援助资金来源主要靠财政

拨款。我区的援助经费从无到有,从2014年开始虽然逐年有

所增加,至2014年为3万元。但这些经费用于办案补助缺口

很大,更谈不上进行宣传、培训等必要的工作。援助经费的

不足严重制约着援助中心职能的发挥,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

援助工作人员办案的积极性和办案质量及效果。此外,受客

观条件的限制,法律援助如何真正做到方便群众还有距离。

从硬件设施看,援助中心现在新华区辖区的联盟路临街家属

楼后,区畜牧站的破小三层楼上,来访和求援者很难找到,

给群众带来极大不便。

二、对策建议

1、要不断加大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

的社会知晓率。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工作机构要充分运

用各种形式,加大对《条例》和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

使各级领导更加重视和关心法律援助工作,使社会各界更加

关注和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使各级各部门更加认识和理解各

自在《条例》实施中所担负的职责,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

支持、参与法律援助事业的良好氛围,使更多需要法律帮助

的困难群众了解并实际运用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法律援助的政府责任,建立健全法

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法律援助是政府出钱维护社会公正的

一项社会事业,法律援助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

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同时也影响(请继续关注好 范文网:Www.)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政

府要把法律援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政府为民办实

事的一项“民心工程”来抓。要加大对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的

投入,根据我区法律援助事业的需求,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

相适应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要积极鼓励社会各界踊跃

捐助法律援助事业,拓宽法律援助经费来源,以减轻财政压

力。要重视解决法律援助机构办公用房、工作用车等硬件方

面的困难,设立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窗口,以便

于困难群众寻求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区政府应加大经

费拨付数额,确保法援工作一切所需。区政府应牵头以法援

中心为枢纽,建立法援网络体系,整合司法救助、民政救济、

律师事务所、公证处、148法律服务所和乡镇司法所的力量,统一安排经费、人员、案件,改变各自为政的现状;要充分调动工会、共青团、妇联、残疾人联合会等组织的法律援助力量,形成各方联动机制,做到应该救助的对象都能及时、有效地获得政府的援助。

3、要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区司法行政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职能,加强对援助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管理,教育律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要积极探索建立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监督机制,建立合理的奖惩机制,宣传、鼓励和表彰优秀法律援助工作者。

4、要加强配合,密切协作,为法律援助提供便利条件。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不仅仅是政府职能部门的一家之事,而应该是政府部门共同之事。各有关机关、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对援助案件,相关部门应当提供方便,对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应依法予以减、缓、免收,共同降低法律援助成本。

区政协民法委

201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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