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产权管理科工作总结
产权管理科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要求,在委党委的领导下,进一步严格规范和加强国有产权管理,规范资产评估操作,严格产权转让程序,充分发挥了产权管理在国资监管中的基础和平台作用,较好地完成了产权管理的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8年度工作总结
1、南阳金冠电气有限公司上市问题。经过多次调查研究并向领导请示,科室于1月份提出并向市政府报批了《关于南阳金冠电气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涉及国有资产管理相关问题的处置方案》。按照方案先后对金冠王码无形资产(商标)转让费、使用费和金冠电气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资产评估总值为9315万元,商标转让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在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了拍卖,由金冠电气公司按评估值补缴了商标使用费和股权转让费用差额。上述经济事项纠正后,我委已向市政府报批确认。
2、天冠集团脱危解困问题。按照市委、政府关于天冠集团脱困发展“三步走”整体工作思路与工作安排,我委帮助天冠集团与合作方成立河南天冠能源生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冠能源公司”)。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变性燃料乙醇、生物柴油、化工产品等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业务。天冠能源已同天冠集团和天冠燃料乙醇公司分别签订了《委托采购协议》和《委托加工生产协议》,由天冠能源提供资金,委托天冠集团利用自身资质采购原料,并委托燃料乙醇公司加工生产燃料乙醇,所有产品由天冠能源负责销售。目前,乙醇公司和股份公司已恢复部分生产能力。同时,为畅通天冠能源公司的销售渠道,市国资委已呈文报请省政府国资委,恳请省国资委报请国务院国资委,协调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将天冠能源公司纳入两家中央企业供应商名录,解决天冠能源公司产品销售问题。省国资委已行文上报至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国资委已协调中国石化集团解决了天冠能源公司的销售渠道问题。
第二步“积极推动债转股和债务重组”于6月9日启动,由光大金控指定光大集团体系内关联企业光大证券对天冠集团实施债转股和债务重组。由于首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天冠集团28.18%的股权,市委市政府要求天冠集团积极与首钢控股协商,将其持有的天冠集团股权,以委托授权或无偿划转的形式给南阳市政府指定的单位或企业。目前,股权无偿划转问题还在协商中。
3、服务市内河治理工作。2018年7月,市溧河治理指挥部向我委发函,请求我委对溧河治理过程中涉及的国有土地上的地面附属物的产权进行界定。接函后,科室相关人员多次与南纺集团和其他资产占用方耐心细致地沟通,针对土地和地面附属物占用方已多次变更、权属混杂的种种疑难,科室经过认真调查取证和实地调研核对,印发《关于对市溧河分指挥部国有资产产权认定函的复函》和《溧河治理相关问题的补充说明》,对原南纺集团内部改制时成立的下属公司所涉及的土地性质、地面附属物产权及处置办法,再次进行明确认定与规定,积极服务于市内河治理工作。
4、与市投资集团多次对接、核查,反复研究,完成了天冠集团老厂区土地资产的移交。
5、向省产权处申报并经审批,将我市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中心纳入全国国有资产交易动态监测系统,使其成为我市唯一一家由省政府选定的从事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的定点机构。
6、按照省国资委要求开展国有股东界定标识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信息采集工作,圆满完成了采集任务并将结果上报省国资委。
7、完成了委里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一是对市政府驻郑州办事处申请转让车辆进行批复;二是对南棉申请处置部分三类资产进行批复;三是配合委里准备天冠集团2010年改制情况材料,迎接中央巡视组的检查;四是协助省国资委产权处在南阳召开全省国有产权管理工作会,并做好会务服务工作,确保会议圆满结束。
二、2019年工作打算
2019年,科室的重点工作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内容:
1、继续加强对市属监管企业的监管,继续做好国有企业产权登记、备案日常工作,强化对市属监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监管。
2、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的天冠集团脱困发展“三步走”工作思路,协助天冠集团完成债转股和债务重组脱困工作。
3、按照正在草拟的战略合作协议,积极帮助新公司做好设立、发展、壮大的服务工作。
4、组织科室人员,加强对企业国有产权管理文件汇编的学习,为下一步国资监管方式的转变提前做好知识储备。
5、积极探索国资监管的新领域和新途径,探索国资监管由资产管理向资本管理转变的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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