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市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的调研报告
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主力军,是最好的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其稳健经营关乎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但是,从市场经济机制和行业管理体制双轨运行中的情况来看,现状不容乐观,尤其是资产质量低劣,不良贷款比重大,资金周转缓慢,盈利性太差,负债结构粗放,筹资成本偏高,组织资金处于劣势,况且社会拖逃赖废贷款现象严重,维权难度较大。诸此矛盾都因政策扶持不力所致,对农村信用社生存发展构成威胁,本课题组就“纵观财务状况,呼请政策扶持”、“不良贷款成因及对策”、“维权现状与思考”作了调研,并对农村信用社稳健经营亟需政策支撑作了呼吁,现分项报告如下。
一、纵观财务状况,呼请政策扶持
常宁市农村信用社现有24个中心农村信用社,60多个分社、380多名员工,截至9月底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05678万元,比上年底净增17580万元,增长19.96%,各项贷款余额达到70752万元,比上年底净增12576万元,增长21.62%,存款、贷款增幅增额居同城同业首位(请收藏本站wwW.)。但是,财务状况堪忧。今年9月底止,财务总收入1515.4万元,其中利息总收入1305.6万元,财务总支出1673.2万元,其中利息总支出712.9万元,税金支出64万元,亏损157.8万元。2014年,财务总收入4410万元,其中利息总收入3486万元,财务总支出4553万元,其中利息支出1499.4万元,亏损93.7万元,历年亏损12331万元。2014年底前待核销应收利息569.2万元。近三年来,缴纳各种税收602.8万元,其中2014年缴纳193万元,2014年底缴纳195.5万元,2014年度缴纳214.3万元。
为适应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需要,信用社自身要清产核资,明晰产权,澄清底子,认真分析经营中的问题和矛盾,取得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实行以联社为一级法人机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管理模式。同时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对农村信用社税收应出台减免政策,以消化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促进农村信用社稳定、持续、健康发展。一应减免营业税或降低营业税率。二应减免企业所得税或税前利润弥补前五年亏损延长弥补前十年亏损。三应减免核收抵贷资产产权过户的各项税费。四应减免处理抵贷资产、闲置房产的土地增值税。五应减免户产税土地使用税。六应对2014年底以前待核销利息政府实行专项资金扶持。如果省政府出台优惠的税收政策到位,就常宁市农村信用社2014年底而言,核销2014年底待核销利息125.9万元,缴纳税收214.3万元,缴纳拍卖抵贷资产增值税70万元,那么,2014年度会实现盈利316.5万元,增效410万元,利润率由-2.16%,提高到7.3%,增幅9.46%,资本金利润由-5.4%,提高到18.2%,增幅23.6%。
二、不良贷款成因及对策
根据调阅有关资料,常宁市农村信用社2014年底不良贷款占比为65.55%,2014年底不良贷款在上年底基础上绝对额压缩6478万元,比例下降11.31%,但仍然占贷款总额的44.24%,农业贷款、其他贷款占比较高,2014年占66%以上,2014年占44%以上。
(一)、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形成原因:
根据调查分析,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农业贷款受市场因素制约,影响正常回笼。常宁市是一个农业大市,以种植养殖占为主导地位,由于农户特别是一些大的种植户养殖户抗市场风险能力较弱,自有资金不足,市场因素一旦出现**,贷款就难以收回,形成呆滞。特别是前几年,常宁大力发展养猪事业,信用社扶持了一大批上规模的养殖户,搞养殖,由于当时全国牲猪养饲过热,供过于求,市场价格急剧下跌,所有养殖户亏本,养殖越多亏本越大,致使贷款大量沉淀。
2、行政干预信用社发放贷款,致使贷款形成呆滞。前些年,当地党提出超常规,跳跃式发展当地经济口号,大规模发展企业,搞岗山地开发,搞形象样板工程,对一项目评估论证不足,盲目上马,通过“协调会”形式,要求农村信用社发放贷款,因盲目开发,盲目上马,企业关停,有的还未建成就宣布倒闭,致使信用社发放的贷款收回无望。如松柏镇朱陂村一直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挂点单位,93年开始筹建冶炼厂,总投入200多万元,县委、县政府多次通过协调形式加压力,从松柏信用社贷款150万元,厂子建成后投资几天时间,亏损严重,被迫关停,信用社贷款长期挂帐,不能偿还。
3、财政困难,党政机关贷款难以收回。截2014年9月底止,常宁市财政局以及各乡镇财政所和其他一些党政机关39个单位在信用社贷款余额达1930万元,其中常宁市财政局在联社营业部贷款595万元发工资,已形成呆滞多年。各乡镇财政所多年来在信用社贷款余额959万元,其用途发工资、上解农业税、修路等。目前乡镇财源紧张,不但老贷还款无望,还不时向信用社要求增加新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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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4、企业破产改制,大量逃废农村信用社债务。1996年当时常宁市形成一股破产风,破掉银行信用社贷款实行所谓的轻装上阵。企业破产后,换一块牌子,原班人马继续经营。2014年以来,新一轮的破产改制风潮对信用社造成严重危害。原来企业生产经营本身不景气,贷款就大部分形成不良贷款,企业破产改制,使信用社贷款安全受到严重影响。截止2014年9月底止,因企业破产改制,使我市农村信用社4413.41万元贷款本息受损。
5、农村合作基金会归并不良贷款收回无 望,加重了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占比。1999年16个基金归并到农村信用社,归并贷款1186万元,已置换的贷款仍有780万元未收回,还有301万元贷款至今仍未置换。
6、党政干部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比重大。一些党政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自借或帮他人借款,到2014年9月底止,已逾期或形成呆滞的676笔,金额747万元。信用观念淡薄,信用社多次催收效果甚微。
(二)、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降比对策
为了降低不良贷款占比,搞好农村信用社经营,要加大不良贷款管理清收力度,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落实责任到社到人,加强考核。对不良贷款联社确定一个总的降比目标任务和净压缩任务。联社将任务分配到信用社,信用社将任务落实到每个信贷员,按照百分制考核,降比清收任务占大头,按完成任务比例计分计算工资,加大员工工作压力。
2、成立专门的不良贷款清收管理机构,对不良贷款实施托管。对贷款实施分帐管理。
3、党政机关政法部门要出台一系列清欠措施,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政法部门要关心信用社的维权工作,要严厉打击恣意逃废农村信用社债务的行为。对恶意逃债、赖债者,一经起诉到法院要一追到底,执行到位。对党政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拖欠贷款由政府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实行停职、停工、停薪,不调动、不提拔、不评先政策,并 ……此处隐藏10219个字……形成有效整体全部发挥。
(二)农业发展滞后导致农业贷款抗风险能力差。一是农业的天生弱质性。六枝特区虽然是我市农业条件较好的县区之一,但总体仍然是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抗自然灾害能力弱的状况,农业生产季节性强、周期长,农业种植基本上是靠天吃饭状况,突发的自然灾害和疫情等能给农户造成灾难性打击,2014年仅自然灾情就造成了农业经济1687万元的直接损失,对农村信用社投资回报造成负面影响。二是农业科技水平不高。农业科技推广常规技术多,高新技术少;产量技术多,品质技术少;知识形态技术多,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技术少的问题。农技推广机制不活,服务体系覆盖窄等问题也较为突出。三是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低。一方面农业产业规模小,大部分地区是碎种零养,尽管近几年发展迅速,规模仍很有限,“背兜装不完,汽车装不满”现象普遍存在;另一方面是龙头企业少,规模小,农产品加工滞后,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衔接不紧,并且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弱,农村各类中介组织发展缓慢,加之信息传递缓慢,导致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质量都不能较好的与市场需求快速对接,农产品商品化率低,附加值小,致使农民还贷能力差。
(三)农村信用社发挥金融支农“主力军”的作用还面临很多困难。一是农村信用社正处在深化改革的攻坚阶段,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预期改革目标建设成为“符合现代金融企业要求的、有特色的农村社区性银行业机构”还有很大差距,支农服务尚缺乏体制上的保证。二是农村信用社资金规模小,放贷能力与农村实际需求不相匹配,2014年全特区金融存款为19.86亿元,而作为支持农村主要金融力量的信用社存款额仅占全部的24.82%,在调查中各企业和农户普遍反映生产发展资金不足,按照现在每户5000元的贷款需求,全特区直接面对农户的贷款额度就要达到6.45亿元,并且随着下一步农业结构调整深入和农
村经济的发展,“三农”对贷款的需求还将进一步增加,从这一点来看,现有农村信用社的资金规模是远远不够的。三是农村信贷需求主体数量大,高度分散,经营规模小,贷款额度难以满足农户需要,贷款期限与农业生产周期脱节。由于现代农业已打破传统农业的春种秋收模式,向反季节、长周期发展,一些特色农业生产周期大多也在2-3年左右,有的项目投资回报期要3-5年,而农户小额信贷,一般是半年至一年,有的只有几个月,与农业、养殖业的生产周期不适应。四是小额信用贷款不能完全满足农户发展规模化种植、养殖业和发展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化经营的需要。这些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量较大,初期投入多、风险大。而农户信贷额度太小,一般也就在2014~3000元,最高5000元,难以满足要求。五是农户和农村企业贷款抵押难,担保难,防化风险的机制不健全。农民缺乏有效的抵押品,也没有专门的担保基金或机构为农户提供担保。
四、六枝特区农信社改革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启示
(一)高度重视改革工作,进一步推进农信社改革。地方党委、政府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农信社改革的重要意义,深化农信社改革不仅关系到农信社的稳定健康发展,而且事关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大局,要增强支持农信社改革的主动性和责任感,贯彻执行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4〕66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4〕20号)精神,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和省级政府对农信社有关税收、费用减免等各项改革优惠政策,做好农信社改革的协调调度工作,做到“参与而不干预”,服务“到位而不越位”。把协助农信社发展、防化金融风险和优化农村信用环境作为工作重点,制定地方扶持措施,努力为农信社创造一个良好的改革、发展环境。农信社要继续加大深化改革力度,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帮助,进一步消化历史包袱,以建立有利于农村信用社发展的经营体制、现代企业制度为核心推进改革发展,使农信社尽快步入机制活、包袱轻、发展顺的轨道上来。
(二)多渠道吸引资金,壮大实力。一方面,农信社要用好国家给予的灵活利率优惠政策,继续采取“以贷引存”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吸引存款;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组织能力,帮助农信社组织存款,吸收股金,引导各类涉农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存入农信社。第三,要通过广泛宣传农村信用社在服务“三农”中的地位、作用,提高其知名度,增强农民的信任度,广泛吸纳农村、农民闲散资金,千方百计扩大农信社支农资金来源,增强农信社支农资金实力,减少其他金融机构对农村资金“抽血机”的不利影响。
(三)建立政社合作机制,加强资金引导。吸收存款是农信社发展的基础,组织好信贷则是农信社提高效益壮大发展的关键环节。建立政府与农信社的“政社”合作机制,引导资金投向重点产业、规模产业、效益产业,让农信社参与到政府制定产业政策和经济发展规划中,使其作为解决“三农”的主要资金支撑,通过政社联席会议、社企项目洽谈会等形式,向信用社推荐项目,对农信社资金给予科学引导;通过以支农资金和扶贫资金进行贴息鼓励农户、企业向农信社贷款,扩大信贷规模,使农信社既能达到政策性支农要求,也能实现商业性赢利,让本地资金为本地服务,减少资金外流。
(四)加强农村信用建设,优化金融环境。一是政府要履行自身职责,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坚决维护农信社债权,通过司法行为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使经济行为主体在维护正当权益上有法可依,塑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二是政府和农信社相互配合,把“信用户、信用村(组)、信用乡(镇)”创评活动与创建新农村中“乡风文明”工作与进行有机结合,对文明信用记录优良的村镇,可以适当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财政资金和信贷倾斜,通过强化干部考核机制,使其成为诚实守信的带头人,通过建立激励机制,培养农民的信誉观念,逐步在农村信用社与农户之间架起诚信桥梁。
(五)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风险规避机制,防化农信社金融风险。针对农业产业的“弱质性”和农村、农户有效抵押不足的情况,政府要尽快建立和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大力推进农村信用担保和农业保险制度建设,设立农业信贷担保基金、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开展农村商业保险业务等,对农信社风险损失
进行必要补偿。同时发挥综合行政力量,帮助农信社建立风险预警、防范、处置机制,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切实防范农信社可能出现的系统性和区域性支付风险,确保农村金融安全。
(六)开发金融产品,满足市场需求。随着农业产业一体化的进程,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不应仅仅局限于种植、养殖等初级产业,应逐步往次级产业链如运输、加工等环节进行扩展,最大程度地满足农户的一般借贷需求。对高产、高效、优质、生态等规模化特色农产品基地,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流通市场,农资生产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同时在担保方式、授信额度、贷款期限和利率、还款方式上实行更灵活的办法,有效满足这部分资金需求。对其他涉农领域及消费信贷领域的金融需求,农村信用社要根据农村市场的变化,积极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如信用卡、中间业务、贴现以及适合客户需求的其他金融消费品种,努力满足乡镇企业、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的资金需求以及群众临时性资金急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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