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合同范本(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委托代理合同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委托代理合同范本1委托人(下称甲方):
代理人(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就委托代理案件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特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委托乙方以公民身份代理劳动争议仲裁活动。
第二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担任劳动争议仲裁活动的代理人,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参与仲裁活动、陈述事实、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仲裁请求和调解、和解,以及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甲方委托的劳动争议纠纷得以和解、调解解决,和解协议、调解协议由乙方代甲方签收,本劳动争议纠纷对方支付的赔偿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转交的赔偿款由乙方代为接收。
第三条 双方协商同意代理人相关费用及交纳办法如下:
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代理费用;
2、乙方代理甲方进行劳动争议仲裁活动,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因代理活动产生的文件、资料复印费、打印费、交通费、食宿费、误工费、查询费、咨询费等费用(以下简称杂费)_____元(大写:______元),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在收取此费用无需向甲方提供任何票据,乙方也不再向甲方主张报销任何费用。
第四条 乙方必须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参加仲裁活动,对其执行代理事务中所知悉的甲方的隐私应当保密。如有违反,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如乙方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甲方须真实地向乙方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所收杂费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杂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委托事项或者撤回仲裁申请的,杂费不予退还。
第八条 甲方如未本合同
第三条之约定支付杂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并解除本合同,已收杂费不再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杂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应及时交纳本合同
第三条所确定的杂费,并按杂费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终结包括:仲裁裁决、裁定、调解、庭外和解撤销仲裁申请)。劳动争议纠纷的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程序中继续委托乙方代理的,另行签订代理合同和协商相关费用。
第十条 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共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由于办理劳动争议仲裁活动需要,本合同由乙方保管,乙方可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的复印件。
第十二条 甲方完全明白民事案件处理的复杂性和风险,乙方只须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委托代理职责,不承担额外的责任和事实风险、法律风险。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范本2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与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出庭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特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在委托乙方时要明确授权范围,乙方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后果由甲方承担。如委托代理合同与授权委托书代理权不同,以委托代理合同为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为甲方与纠纷案的第一、二审代理人。
第二条、因甲方通讯地址不详或变动,以及其他通讯方式不能及时与乙方保持联络,导致乙方承办的法律事务,无法及时与甲方沟通,从而丧失法定权利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及时将案件进展情况通知甲方。
第三条、甲方必须如实地向乙方代理人叙述案件事实,提交书面委托手续,提供有关证据,不得编造、隐瞒事实真相。否则,乙方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四条、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还。乙方除依本合同向甲方收取费用外,不向甲方收取任何合同外的费用,乙方严禁代理人向甲方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乙方在此声明:乙方、乙方承办人不向甲方或其经办人作任何形式的关于案件处理结果的承诺。如甲方对乙方承办人的某些分析或预测理解为作出了这种“承诺”,则该“承诺”无效,并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1、代为调查、收集、提交证据;2、代为签署、提交、接收法律文书;3、代为出庭;4、代为接受调解、和解;5、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撤回诉讼请求;6、代为提起上诉;7、代为协调司法鉴定机构关系;以及与诉讼活动相关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甲方向乙方支付一、二审代理费各————元共计人民币元,以上费用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元,一审判决后三日内支付元;二审上诉后三日内支付元,二审判决生效后支付元;一审判决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或者甲方未另行委托乙方代理二审诉讼的,乙方不再收取二审代理费;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者原告撤诉的,甲方支付乙方一审代理费元。如甲方未按期足额支付以上费用,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办案的差旅费、住宿费、打字复印费和调查取证费等实际支出的费用由
甲方承担,依据报销凭证实报实销。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至本案本审审理终结之日止(包括判决、调解、自行和解、撤诉等)。
第九条、当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损失方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七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书面通知之后,本合同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间及受影响 ……此处隐藏11231个字……
5.2.2 调研公司推荐--根据甲方调研项目和具体要求,利用乙方实际经验,甄选适当的调研公司,与其联络沟通,并对其调研计划进行评估,为甲方作出推荐。
5.2.3 调研监督--在调研的操作环节中,对调研公司工作作出指导和监督,协助甲方保证调研按计划实施;
5.2.4 调研结果分析--对调研公司的调研结果报告进行客观的再分析,并进一步建议调研结果的运用。
5.3 创意部分的主要服务包括:
5.3.1 创意策略提案--根据品牌策略和竞争状况,提交创意策略和概念;
5.3.2 创意工作指令--根据同意的创意概念,起草供创意人员遵循的工作指令,与甲方确认后即启动创意工作。
5.3.3 广告片--根据创意工作指令,发展电视广告片,向甲方提案;
5.3.4 平面设计--对平面广告和推广用品,根据工作指导令发展设计草图,向甲方提案;
5.3.5 广播广告脚本--发展广播广告脚本及参考音乐音效资料,向甲方提案;
5.3.6 创意测试--在需要的情况下,协助甲方进行创意测试调研,对调研结果分析,并对创意进行修正。
5.4 制作部分包括:
5.4.1 广告制作--电视、平面、广播等广告的制作。
5.4.2 其他推广品的制作--按甲方确认的创意进行其他推广用品的制作;
5.4.3 广告播出物料制作--根据媒体要求,制作和发送广告拨出所需的拨出带和刊出成片;
5.4.4 杂项工作--在乙方业务范围内的其他活动的计划实施、物料的设计、制作、采购等;
5.5 媒介部分的主要服务包括:
5.5.1 媒介状况的分析--对 地区媒介状况和消费者媒介习惯进行分析,为客户提供对媒介的准确和最新认识;
5.5.2 市场优良排序分析--根据甲方提供和乙方内部资料,对“市场营销分配比”和“市场潜力分布”进行研究,排定市场排序,决定媒介资源的地域性分析。
5.5.3 最佳媒介量度设定--通过有效频率进行测定,并进一步界定在每一市场所需的最优化广告到达率和总收视点水平,从而决定广告投放量的多少;
5.5.4 媒体总计划--确定媒介策略,包括目标受众、媒体选择和分布、媒介量度目标、广告战役媒介流程、预算建议和分布等;
5.5.5 收视成本和效益分析--对给定目标对象的收视成本进行分析,确定最具效益的投资方式;
5.5.6 媒介最优化排期--使用权威收视率资料进行广告投放最优化排期组合和分析
5.5.7 媒介月排表--根据最优化组合提供每月广告投放排期表;
5.5.8 媒介定位--根据甲方确认的排期进行定位,向媒体争取最大折扣,如实退还给甲方,并安排向媒介付款;
5.5.9 媒介机会--根据媒介品牌策略,主要搜寻媒体机会,并通过评估向甲方作出推荐;
5.5.10 检测服务(每月)--对甲方委托乙方投放的广告播出情况进行检测,并投放检测报告,即时发现播放和刊出的误差,并向媒体进行追缴,使甲方获得补偿;
5.5.11 投放后效果分析(每月)--对每一阶段的电视广告投放,利用检测到的播出情况,与计划设定的效果进行对照,总结投放中的经验,用于之后的操作。
5. 6 综合推广
5.6.1 推广方案建议--根据品牌产品策略和整体广告推广计划,利用乙方的相关经验和专长,为甲方提供公关、促销、直效行销、公共事务等方面的整合策略和方案;
5.6.2 推广活动根据甲方和乙方在 地区的执行能力,由乙方负责一部分综合推广项目的运作,或为甲方提供创意、设计和实施方面的支援。
6、收费
方安A(长程合作)
6.1 策划管理费--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乙方每月向甲方收取人民币 元整,涵盖乙方提供的策略、创意方面的服务(即前述的项目5。1。1--5。3。6),甲方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五天内向乙方预付两个月策划管理费,即 元整,并从次月出开始每月支付上月策划管理费;
6.2 制作及杂项代理费--涵盖制作人员提供的制作和其他杂项服务(即前述的5。4。1--5。4。4)。收取制作费及杂项工作实际外付成本的15%做为代理费,甲方同意于实际执行时一并支付;
6.3 媒介代理费--涵盖媒介策划及购买的服务(即前述的项目5。5。1--5。5。10),其中媒介花费毛额的3%为媒介计划的代理费,媒介花费毛额的2%为媒介购买的代理费甲方同意于媒介购买时一并支付。
6.4 其他收费--综合推广方面(即前述项目5。6。1--5。6。2)及其他一些特殊项目的收费视情况而定,原则上乙方收取外付成本的15%作为工作报酬,甲方同意于实际执行时一并支付。
方案B(个案合作)
6.1 策划管理费--策略部分3万元起;市场研究部分2万元起;创意部分4万元起;媒介计划部分2万元起;
6.2 其他同上
7、其他业务原则
7. 1 收费制度有效期为一年,之后双方可根据运做情况和业务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
7.2 乙方在实际费用发生前,须将报价或媒介排期表提交甲方,获得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执行;
7.3 以上收费制度应保持透明度,在涉及外付费用的情况下,甲方保留查阅外付款项单据的权利;
7.4 乙方与媒体争取到的折扣、优惠,应全部归还给甲方;
7.5 甲方如委托乙方从事媒介购买,需在签署媒介排期表之后向乙方预付购买涉及的款项,以保证乙方有效的定位购买;
7.6 如遇大型制作工作(如电视广告片制作),在制作单位要求预付定金的情况下,甲方应按要求的比率提前将定金付给乙方;
7.7 在乙方已进行工作后,如甲方需要取消任何制作或媒介计划,乙方将所发生的费用或开支连同代理费及税金向甲方收取。
8、 付款
8.1 甲方同意倘若预期付帐给乙方,按银行规定按日支付滞纳金,过期60天后,双倍支付滞纳金;
8.2 甲方同意媒介播出表或报价单必须在工作进行前批核,而款项也必须在媒介定位或制作前支付。
8.3 有关媒介预付款项,当广告播出后,乙方将原来发票与刊登及播出证明核对,如有多收部分,乙方将会向甲方重新开出发票与原发票更换或由次月发票中扣除差额部分,并退回次月媒介款项中扣除差额部分;
9、 解除和约
9.1 本协议解除后,乙方须将所有已向甲方收取或制作的用品,以及所有代甲方订立的合同,交回甲方或指定代表。
9.2 如双方合作出现商谈无法解决的纠纷而必须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时,双方将按《合同法》进行裁定。仲裁单位为 仲裁委员会。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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