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推进会,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2020年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方案》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工作的有关部署,整顿卫生健康行业作风,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治理要求,着力解决因医德医风缺失在医疗服务中违法违规违纪、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通过开展“大力弘扬、树立医务人员正面形象,倡导行风建设清风正气”、“加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监管,倡导廉洁从医”、“严厉打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取回扣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诱导消费和不合理诊疗行为”、“严厉查处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经销人员在医疗机构内的违规营销行为”、“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六个方面具体工作,宣传广大医务人员舍身忘我、无私奉献的抗疫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严格执行中央、省、市部署,标本兼治、纠建并举,通过不断强化行风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完善健全医务人员行风建设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就这次医疗行业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推进会的下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认清形势。医疗服务行业是舆论监督和大众监督的重点,各医疗单位要高度重视,从思想上认识到一言一行时刻都置于群众监督之下,要保持清醒头脑,严格自律,真正将“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落实到优质的服务中去,不断提高患者满意度。
二要正视问题。要着力解决医疗卫生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药品不合理使用问题。紧盯重点科室、重点人群、重点药品,查处医疗机构内发生的药企违规售药、配合医生直接售药、医生要求患者在指定药房购药、以及药品回扣、开单提成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医用耗材滥用问题。此次整治将聚焦医院的关键岗位,集中整治高值以及部分社会反映突出的耗材。重点关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是否严格把控耗材使用指征,是否从病人实际需要的角度出发使用耗材,是否考虑选用经济实用的等问题。三是抗疫国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等专项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本次专项资金投入规模较大,惠及人员数量、机构数量较多,社会关注率较高。要紧盯专项资金使用,严厉查处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超范围支付专项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紧盯项目工程建设招投标、医疗器械采购、财务管理等易发腐败的关键环节,对权力进行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是配合打击欺诈骗保等违法违纪行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全力配合医保部门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尤其是医疗机构内部与社会犯罪团伙或个人勾结、与经办机构勾结、与患者勾结等骗保行为。查处定点医疗机构存在挂床住院、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医疗服务方面还存在生、冷、硬、顶等问题,有爆发出来的,也有未爆发的,一定要高度警醒反思,深刻吸取教训,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刀刃向内,正视问题,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同时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切实解决好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良好的医护形象。
三要强化管理。要加强单位内涵建设,落实治本措施,营造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内抓整顿、外抓宣传的良好工作氛围。首先要强化医务人员思想道德法治教育,确保全体医疗系统的干部职工自我严格规范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其次要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主体清晰、责任明确、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执行责任体系。
对于主动接受监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这既是一种胸怀,也是一种自信。”作为医疗系统干部职工,要敢于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领导干部的清正廉洁和主动接受监督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一方面,清正廉洁是领导干部的底气,常言道:“清者自清”,自信经得起监督,自然不怕监督,才能进一步主动接受监督。另一方面,唯有自觉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自觉让言行接受阳光下的检验、主动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才能够经得住诱惑、抵得住“围猎”。纪检组工作职责是监督再监督,是“探头”是“哨兵”,与驻在部门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纪检组按照市纪委监委授权,履行《监察法》赋予的各项工作职责。
派驻纪检监察组将在卫健系统自查自纠推动工作落实的基础上,全程跟踪专项整治工作,以不定期抽查、暗访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严肃查处在专项整治活动中不担当、不作为、搞形式、走过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对整顿中发现问题实行“零容忍”,迅速核实,快查快结,该处理的处理,该移交的移交,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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