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1
同志们:
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今年全国两会精神之际,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我市改革开放取得的巨大成就,对于进一步增进民族团结,振奋民族精神,营造良好氛围,凝聚各族干部群众的力量,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深入贯彻我市第31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安排意见,市人大决定召开此次会议,对全市干部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进行动员部署。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把握大局,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前提和保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高度重视做好民族工作,扎实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事关全局的头等大事来抓。特别是近年来,我们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坚持年年有新内容,年年有新发展,以主题鲜明的内容和生动多样的形式,通过以抗震救灾、扶贫帮困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集中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并以月促年,常抓不懈,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日益深入人心,使党的民族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做到各民族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已蔚然成风,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不断涌现,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新形势下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实践证明,把民族团结教育这项活动深入、扎实、持久地开展下去,以民族团结带动方方面面的团结,必将对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加快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当前,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战略图谋没有改变。对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绝不让敌人的阴谋得逞。多年的实践充分证明,维护民族团结和反对民族分裂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没有对民族分裂主义的坚决斗争,就没有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只有各族人民紧密团结起来,才能坚决有力地打击敌对势力,挫败他们的分裂破坏图谋;只有最大限度地孤立和打击敌对势力,才能广泛地团结人民群众,实现各民族大团结。各族人民历来是反对民族分裂的主力军,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决定性力量。面对严峻复杂的对敌斗争形势,我们必须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教育和发动群众,以“六好”教育为核心,深化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人大机关各族干部群众在一些大是大非问题上牢固树立正确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机关各族干部群众的政治鉴别力和免疫力,不断增强反对民族分裂主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增强各民族的大团结,筑起维护社会稳定的铜墙铁壁。
二、加强领导,抓好落实,确保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深入扎实地进行
这次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既搞得轰轰烈烈、有声有色,又扎扎实实、富有成效,为维护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要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好教育活动的落实。机关各族干部职工要切实把民族团结教育放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市委、政府要求和部署,紧密结合本机关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实施,确保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深入有效地进行。要把开展“六好”教育同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不断扩大民族团结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深化“双拥共建”和“三爱”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坚定机关各族干部群众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团结携手奋进的决心和信心。
三、坚持以月促年,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机关干部职工要集中精力抓好5月份的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而且必须坚持以月促年,常抓不懈,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要在认真总结这些年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大胆实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宣传教育活动的特点和规律,在充分发挥座谈会、图片展览、知识竞赛、征文活动等传统宣传形式的基础上,不断推进宣传教育活动的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创新,使“六好”主题教育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同志们,民族团结是我机关各族干部职工的根本利益所在,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不断提高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水平和层次,不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努力开创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在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2
今年5月,是自治区第31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根据自治区的统一安排,按照州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4月27日,州人大常委会对州人大机关如何深入开展第31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进行了研究。今天,我们召开动员大会,对州人大机关开展第31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下面,我结合州人大机关实际,讲几点意见。
二要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共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成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着力点。我们要着力加强和改善民生,切实为少数民族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幸福指数。按照“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整合资源、精准帮扶”的原则,主动融入东胜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坚持城市少数民族低收入群体生活提升与农村少数民族贫困人口扶贫并重,因户施策、因人施策,确保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全面脱贫。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对少数民族农民和城市少数民族待业人员进行系统职业技能培训,制定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特别是注重提高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水平。实施民族学校教师队伍综合素质提升工程,加大教师分类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民族学校教师综合素质。实施蒙医药发展工程,扶持蒙药材种植、研发、加工,加强蒙医药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加大蒙医药专业骨干和学术带头人培养力度,加快研发健字号、准字号蒙药新品种,着力培育蒙医药企业。
三要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凝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合力。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决定着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发展方向,我们必须在各民族中大力培育和践行,坚持从小就抓、从幼儿园就抓,注重从少数民族文化中汲取营养,创新载体和方式,搞好网上和网下结合,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形成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牢固精神纽带。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着力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加强爱国主义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使“两个共同”主题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深深扎根于全区各族群众心中。着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以民族传统节日和民族团结宣传月等为契机,组织开展富有民族特色的群众性活动,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鼓励和扶持歌颂民族团结、体现时代精神的文艺创作,不断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坚持平等对待、一视同仁,尊重少数民族文化、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坚决纠正歧视少数民族群众、伤害民族感情的言行,严厉打击在用工、生产、经营、服务等环节中欺诈少数民族群众的不法行为,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少数民族群众对城市的认同感,激发各民族之间共建和谐美好城市的活力。着力强化宣传引导,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主题活动,做到民族团结进步意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四要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巩固发展和谐民族关系。推进民族事务管理规范化、法律化,是实现民族地区长治久安的关键。我们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发展和谐民族关系,推动全社会形成更加爱护团结、全力维护团结、不断增进团结的生动局面。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大舆论引导力度,增强各族干部群众辨别大是大非、抵御国内外敌对势力思想渗透的能力。深入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夯实各民族团结进步的制度基础。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对民族法律法规规章贯彻落实情况实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广泛开展普法教育,让各族群众懂得谁都不能逾越法律底线,真正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环境。对涉及民族因素的人民内部矛盾,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等方法妥善化解,对于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煽动民族歧视和仇恨、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恶性事件的犯罪分子,坚决依法打击。加强涉民族因素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制定应急预案,妥善处理伤害民族感情、有损民族团结的各类矛盾和问题。加强民族关系监测与评估,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单一问题引发连锁问题、一般问题演变为民族问题,努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同时,要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履职能力。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机制
一要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实施方案》,各成员单位要细化分解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和统筹推进,各相关部门要根据目标任务要求,主动作为,认真履行职责,全力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各项工作,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
二要加强要素保障。牵头领导要加强创建工作调度,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创建办要对成员单位创建工作实行检查工作机制,指导成员单位开展创建工作。财政部门要把相关创建工作经费保障到位。党政两办督查室要对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跟踪督查,实行一月一通报制度,对推动不力、进展缓慢的部门加大督办力度,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部门进行通报。
三要注重营造氛围。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宗教、蒙古语文政策法规宣传及民族团结主题教育,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开辟专栏、民族团结征文、树立先进典型等宣传活动,营造全区关心、支持、参与的民族团结良好氛围。
同志们,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一定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忘初心、守望相助、团结奋斗、一往无前,不断谱写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启建设现代化东胜新征程奠定坚实基础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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