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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部门工作职责

时间:2024-06-28 22:31:20
法务部门工作职责[本文共266字]

法务部门工作职责

1、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对运作项目进行法律风险评估,为具体实施方案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在法律要求的范围内设计或提出不同实施方案或方式;

2、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就公司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函件,发表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4、针对公司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协助律师搜集、整理证据;

5、代表公司对外洽商、谈判,及处理相关突发事件;

6、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7、员工办理入职、离职手续;

8、协助处理新公司、工作室的工商注册、变更、注销事宜;

9、归纳整理公司全部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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