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 用 合 同
聘用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安吉县递铺法律服务所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规范和加强集体三资管理,促进村(社区)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上级相关部门年度工作部署,经甲方研究决定聘请乙方法律工作者 同志为我村(社区)在新的一年里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协助我村(社区)清理各类历年来的合同并分类处理,该完善的要完善,该催缴的催缴,该补签的补签,该解除的解除,该走司法途径的走司法途径,根据需要参与本集体经济组织重点项目的洽谈与拟定合同,重点协助清理:
1、承包、租赁费过低,显失公平的合同;
2、期限过长或无期限的合同;
3、合同履行不及时或未履行的合同;
4、承包、租赁方不按合同及时缴费;
5、承包方或承租方不按合同约定合法经营,擅自改变租赁物或承包地经营用途;
6、承包、租赁等合同的签订不规范;
7、有承包或租赁事实,未签订书面合同;
8、签订合同未经过村民(股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9、其他不规范的合同;
10、对村(社区)规民约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的修改和完善;11、协助调处重大民事纠纷;
12、帮助追索债权款。
甲方根据乙方相关规定,付给乙方法律服务劳务费每年人民币 元,民事诉讼代理费可另行减半收取。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安吉县递铺法律服务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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