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松柏镇综治维稳经验交流材料
松柏镇综治维稳经验交流材料
全区综治维稳工作暨综治委
2014年第一次全体会议材料
矛盾排查促和谐维护稳定保平安
松柏镇综治维稳经验交流材料
(2014年3月10日) 近年来,松柏镇按照林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全镇实际,始终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稳定为前提,以发展为目标,高度重视矛盾纠纷的预防和排查与化解工作,全镇上下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集中排查到位、包保稳控到位、信息畅通到位、责任明确到位,坚持重心下移,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有效预防和妥善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使全镇的矛盾纠纷受理、分流、调处工作得到良性循环,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信访维稳意识进一步增强 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和结构的调整,松柏镇的面貌发生了重大变化,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2014年全镇农村经济总收入达到6266.9万元,财政收入突破3000万元大关,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良好的态势。随之而来的是,群众的来信来访、社会矛盾纠纷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特别是一些涉及征地补偿、山林土地和群众利益的纠纷已成为社会矛盾的主要方面,成为阻碍经济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减少群众信访,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松柏镇始终坚持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统一领导,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和第一道防线,摆上重要位置,做到与经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先后多次出台文件,召开不同形式的工作会、现场会、督导调度会,对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对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主要领导亲自靠上,直接指挥,督促解决。特别是去年建国60周年大庆期间,松柏镇连续召开5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部署维稳工作,先后制定了《松柏镇迎国庆60周年信访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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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专项活动方案》、《松柏镇国庆60周年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松柏镇切实加强信访维稳包案责任制》等文件。同时根据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时效性,严格实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基层党组织负责制和部门负责制,要求各村(居)和各二级单位的主要领导是“保一方平安”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辖区、本单位的社会稳定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总责,对可能影响辖区、单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要亲自听取汇报,研究处置意见,提出目标要求,必要时亲自处理。同时,强化各职能部门在维护稳定工作中的责任,对因部门工作不到位而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的,坚决追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分管领导牵头负责,部门配合联动,专班人员具体落实,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措施,化解矛盾,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 信访维稳矛盾排查是关键,按照镇半月集中排查一次,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一周排查一次的要求,我们大力开展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大排查,重点排查了可能发生的群体性苗头和经多次处理仍反复上访的信访老案以及曾到省及可能在建国60周年进京非正常上访的重点人员,充分利用人民调解中心这个平台,完善社会治安“中心户长”责任制,我们把社会治安、信访维稳中心户“二户合一”实行统一挂牌、统一管理、统一排查、统一调解的原则,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对中心户长落实了每年200元的报酬,激发了其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性,在矛盾纠纷排查等工作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把一大批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夯实了信访维稳的工作基础。2014年,全镇共发生各类矛盾纠纷98件,调解成功96件,调解率和成功率分别为100%和98%。 在矛盾排查的过程中,针对松柏镇重点项目建设多、涉及人口多、群众诉求多的实际情况,我们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千方百计化解群体性矛盾。在武神公路、过境公路及城乡一体化建设、神农架宾馆改扩建工程、林区体育馆建设等重大项目建设中,我们坚持做到项目建设走到哪里信访维稳工作就跟到哪里。特别在征地拆迁中,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采取一个项目一个工作专班的工作机制,按照国家政策法律规定,— 2 —
协调解决处理问题,使群众利益得到最大化,如2014年以来松柏村村民以集体果园处理问题多次到林区人民政府集体上访,后经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群众会议宣讲政策,目前群众的情绪已得到稳控,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全镇重大项目建设中没有出项新的矛盾和上访案件。
三、强化责任,明确任务,对重点人和事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 按照“老上访户不放松、新上访户不大意、一般性上访不麻痹”的原则,结合松柏镇实际,把闹访、无理缠访、越级访、集体访等重点人员、重点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分析,并将可能赴省进京上访的和经调解息访的进行了分类,明确重点,区别对待。一是制定了领导包案制度。对那些上访诉求,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又不能解决的上访诉求,按照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案稳控的办法,明确具体责任人,确保不出现闹访、缠访、越级上访、集体访等现象。二是制定了领导带案下访制度。对那些上访诉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由副科级以上领导带案下访,限期办理。三是对一般信访问题,落实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四是组建治安巡逻队,在派出所民警的带领下,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主要街面进行治安巡逻,确保节假期间的社会稳定。镇党委、政府要求,各村(居)矛盾排查处理及领导带案下访处理情况,必须在每月镇召开的碰头会上进行汇报,未化解的矛盾纠纷专题研究。对摸排出来的信访苗头和不安定因素逐一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首先,对领导包案、领导带案下访实行定时结案、稳控制度。对排查出的闹访、缠访、集体访、越级访,分别明确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车站、交通要道增派警力和人员,实行人盯人的办法对重点上访人员进行“三班倒”监控,做到信访人动态时刻在掌握之中,必要时采取强制手段将其留置本地。第二,实行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确保信访信息畅通。特别是在国庆60周年大庆期间,实行坐班值守制度,值班领导和人员比日常增加1倍,负责收集、整理、反馈、上报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并实行“零”报告制度,有事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无事报平安。遇到紧急、重大信访信息,必须做到随时获悉、随时报告并及时上报镇主要负责人。同时要求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在岗在位,手机要二十四小时畅通,外出必须向镇主要领导请假。第三,严格责任追究,凡在国庆期间,对越级上访,特别是赴省进京上访的,自行自费接回,对因摸排不彻底导致赴省进京上访或因调解不及时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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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包保责任人给予处分 ……此处隐藏6442个字……/p>
——宋洛乡综治维稳经验交流材料
(2014年3月10日)近年来,宋洛乡从农村基层实际出发,深入推进治安中心户建设、全面建设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科学决策创新机制 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没有稳定,就没有发展。乡党委、政府“一班人”共同认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为此,乡党委、政府在抓农村基层维稳防控工作中,以“家和、村安、乡稳”为思路,着眼长远,着手基层,从基层入手,从小事做起,决定以深入推进治安中心户建设为着眼点,全面建设农村基层维稳新机制。“治安中心户”防控机制,其主要内容是根据农村村(居)民居住特点,按照村民彼此间的地域关系,因地制宜、合理划分治安片区,通过民主推荐、组织确认的方式,产生片区治安中心户,并通过明确户长职责、加强监督指导、制定激励机制等措施,在农村建立起以乡综治办为龙头、治保会和调委会为纽带、治安中心户为载体的新型农村治安防控体系。
二、结合实际规范运作 (一)以就近方便为原则,合理划分治安片区。设立治安片区的原则是就近方便,即根据村(居)民居住的位置,按照“看得见、听得到、管得住”的要求,把相对毗邻、联系方便的农户划分为同一治安片区。治安片区的确定以村化块而治,不受村民小组的限制,因地制宜,随湾就块,多则20至30户,少则5至10户。 (二)以工作责任感为前提,推选治安中心户长。治安中心户长由治安片区的群众推选和组织认可相结合的办法产生。首先由乡综治办牵头,司法所、派出所参与考察提名,然后由治安片区农户会议通过,推选政治觉悟高、工作责任强、办事公道、有威信等条件的村民为治安中心户长。最后由乡综治委为治安中心户长挂牌。目前,全乡划分67个治安片区,推选确认治安中心户长67户,农村覆盖率达100%。中心户长党员占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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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干部占60%。 (三)以村民自治为基础,明确户长职责。治安中心户长是由村民推选、组织确认的基层治安防范带头人,必须担负起治安片区维护稳定的责任。为此,乡综治办在“治安中心户长”牌中明确了职责,并挂牌公示在户长门上,接受群众监督,警示户长履行。其职责主要有三条:一是提供治安信息。一旦获取不安定因素、事故隐患、违法犯罪线索、上访苗头等情况,及时向村治保会、调委会和社区民警报告。二是化解矛盾纠纷。对一些小的矛盾纠纷或纠纷隐患就地调解和疏导,将矛盾化解在最基层,实现小纠纷不出片区。三是当好“三员”。即:法律政策宣传员、刑事解教帮教员和治安巡逻员。 (四)以履行职责为依据,建立户长任用奖励机制。一是建立淘汰机制。乡综治办对“治安中心户长”实行年度考评,对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群众满意度差的中心户长进行撤换。仅在2014年初,对全乡27名户长进行了撤换。二是实行奖励机制。乡党委政府连续两年拿出1.2万元资金对30名优秀治安中心户长给予奖励。三是实行普遍工资补贴制。2014年度,从乡财政拿出近2万元资金给67名“治安中心户长”发放工资。同时,还对“治安中心户长”调处成功的矛盾纠纷每件补贴80元调解经费。
三、工作落实成效明显 (一)增强了农村治安防控能力。在建设治安中心户以前,因经济体制改革以及合并村组等原因,村组干部大幅减少,农村的治安工作有不少盲区和死角。建立治安中心户后,户长们在当地组织群众组建护村巡逻队,开展季节性巡防、夜间巡逻、邻里关照等活动,农村治安防范明显加强。2014年,全乡无刑事案件发生,治安案件查处率达100%,矛盾纠纷的调处率及调处成功率分别达到100%和98%,无赴省进京上访事件发生。 (二)拓宽了情报信息来源。治安中心户在获取各种治安信息方面,具备“近”、“熟”、“快”的特点。可称之为政法部门维护稳定工作的“千里眼,顺风耳”。实践证明,农村“治安中心户”防控机制的建立,在有效打击违法犯罪、防止矛盾纠纷激化、预防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如,盘龙村治安中心户长邱南林,在09年成功调解林地、婚姻家庭纠纷达17起;又如,长坊村中心户长杜荣国,在09年度成功调解邻里土地、宅基地纠纷3起,化解村民上访隐患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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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缓解了乡综治维稳力量不足的矛盾。“治安中心户”防控机制的建立,通过开展群防群治,实行积极的事前防范,改变了以前抓治安、抓稳定主要靠政法公安机关、靠事后打击的状况,对于综治部门和公安机关来讲,有多少个治安中心户长,就等于有多少个治安积极分子在做维稳工作。 (四)密切了干群、警民关系。通过治安中心户长这个桥梁,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直接传达到群众中去,群众的愿望及诉求信息可以及时反馈上来,从而把干部和人民群众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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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2014年企业改制维稳工作经验交流
近年来,因企业改制引发的信访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居高不下。做好企业改制的维稳工作,是保证企业改制工作顺利进行的需要,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需要,是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需要。认真分析、准确把握企业改制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国有企业改制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在这场改革中,各种历史的和现实的矛盾和问题交织在一起,情况错综复杂,存在着大量的不稳定因素。如职工群众对企业改制在思想上的抵触情绪;安置费标准偏低、失业、没有住房问题等。从总体上看,这些矛盾和问题是利益性质的,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只要工作得当,是可以化解或缓解的。但如果处置不当,也容易形成对抗性甚至演变成激烈的冲突。讲究方法,慎重做好企业改制的维稳工作。
一、要认真做好企业改制的宣传发动工作
紧密联系企业实际,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向广大职工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国企改制的方针、政策、形势,引导职工正确处理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积极支持企业改制,维护社会稳定。
二、要紧紧依靠广大企业干部职工来做好企业改制工作
充分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认真听取职工代表对改制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企业改制和职工安置方案必须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方可启动改制。在改制过程中,要注意发挥原企业领导班子、中层骨干的作用。
三、要严格执行企业改制的各项政策、法规
要确保各项惠民政策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对有政策空间的,尽力用足用活用够。但是,不能随便乱开政策口子,否则后患无穷。
四、要坚持“无情改革、有情操作”
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始终带着真诚、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做工作,千方百计为广大职工办实事、解难事,使职工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五、要积极化解、妥善处置企业改制引发的群体性上访
要认真听取职工群众诉求,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要分清哪些是主要矛盾,哪些是次要矛盾;哪些是可以解决的问题,哪些是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一般来说,由于政策和财力的限制,目前还不可能解决改制企业职工的所有困难和问题。但有时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解决一到两个关键问题,往往能为化解群体性上访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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