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局党组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情况的报告
市委督导组: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市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办发〔2016〕15号)和《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村(社区)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等5个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委组〔2016〕51号)精神,结合我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实际,局党组研究制定了《中共重庆市园林局党组印发<关于在全局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园林党发〔2016〕12号),并于4月27日召开了局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会议,正式启动我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局党组高度重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明确要求全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牵头,局机关党委、宣传教育处、监察室、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共同做好工作。按照市委要求,成立协调小组,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卢鹏飞同志牵头,成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下设综合组、宣传组、督导组。
(一)综合组。
组长:卢鹏飞市园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黄建市园林局组织人事处处长
贺力市园林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施红市纪委派驻市园林局监察室主任
(二)宣传组。
组长:石继渝市园林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副组长: 邹华德市园林局宣传教育处处长
(三)督导组。
1.督导一组(负责机关)。
组长:贺力市园林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副组长:孙立平市园林局组织人事处副处长
吴成勇市纪委派驻市园林局监察室副主任科员
2.督导二组(负责直属单位)。
组长:黄建市园林局组织人事处处长
副组长:徐章伟市园林局机关党委主任科员
唐清华市园林局组织人事处主任科员
二、学习教育
自局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后,机关各党支部和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高度重视,召开会议迅速启动本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了本级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截止5月26日,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共计发放学习书籍1360余本,大多数单位还在网上下载了学习资料、制作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用笔记本、为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配发了党徽和团徽,重庆动物园还购买了中央党校专家谈党员学习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课辅导读物光碟;局党组和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开展中心组(专题集中)学习共计56
次;局党组和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学习共计146人次;局党组和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班子成员讲党课共计14人次,直属单位市风景园林规划研究院和石门公园管理处还邀请市委党校专家讲党课各1次;50%的单位根据市委组织部5月23日印发的《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在基层党建方面需重点解决的几个问题》,结合单位自身实际,初步梳理问题共计14个,正在整改之中;部分单位已经开展了专题一(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定力)的学习讨论,其余单位将在6月份完成。
三、督促指导
局党组切实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保障工作力量,加强督导把关;明确要求所属各级党组织要对所辖党支部(党小组)进行全程指导,帮助制定学习教育计划,派员参加各项活动。局党组书记主动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 、带头示范,从严从实抓好学习教育,深入基层一线指导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单位建设发展等工作16人次,局党组其他班子成员指导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单位建设发展等工作83人次;局党组培训所属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骨干19人次和2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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