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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立转融通账户协议书

时间:2024-07-04 02:11:08
开立转融通账户协议书[本文共3494字]

第一篇:开立转融通账户协议书

____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兹为甲方向乙方开立转融通账户,特签订本协议书,并承诺遵守下列各条款: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转融通,应依乙方对证券商转融通业务操作办法,及有关法令规章之规定办理。

第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转融资额度为_________元,转融券额度依有关规定办理,甲方并应随时与乙方协商在此额度内其可申贷之数额。甲方应依乙方规定,按期将有关之财务报表送交乙方。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转融通取得之资金及有价证券,应为办理有价证券买卖融资融券业务之需。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转融通资金(以下称转融资),应提供该项资金买进之全部证券作为担保品;转融通证券(以下称转融券),应提供该项证券卖出之价款作为担保品,并缴交保证金。

第五条 乙方得视证券市场及个别证券情况,及甲方办理有价证券买卖融资融券业务情形,对转融资之比率酌予降低,或对转融券保证金之成数,酌予提高。

第六条 转融通之期限,比照经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主管机关)规定之融资融券期限办理;甲方如未依限偿还,乙方应计收违约金。甲方转融通之有价证券,经主管机关核定并公告终止上市(柜)时,其终止上市(柜)日视为转融通期限之到期日,经乙方通知后,甲方应于终止上市(柜)前第十个营业日前偿还转融资或转融券。但上柜有价证券经发行公司转申请上市者,或合并之存续与消灭上市(柜)公司有价证券均得为融资融券交易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 转融资时甲方应支付利息予乙方;转融券时,甲方应支付手续费予乙方,乙方另应对担保价款及保证金支付利息予甲方。前项各种利率及融券手续费之费率,由乙方订定。利率如经调整时,甲方已转融通未偿还部份,乙方均自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利率计收,计付利息。

第八条 甲方向乙方转融通,就证券买卖所应交付或收取之款项或证券,均应经由证券交易所、证券柜台买卖中心或其委托之结算交割机构为之。但不需经由证券交易所或证券柜台买卖中心办理者,得由甲、乙双方直接授受。

第九条 甲方向乙方转融资,如因担保证券价格下跌,致转融资金额占担保证券市价之比率超过原转融资比率;或转融通证券价格上涨,致保证金成数未达原收之成数时,甲方均应于乙方通知之限期内,补缴担保品或保证金,或清偿其差额。

第十条 甲方应缴交之转融券保证金,及转融资担保证券、转融券担保价款、转融券保证金等项之差额,均得依乙方规定以有价证券抵缴,乙方不计付利息。

第十一条 甲方缴交之下列款项及证券,乙方在转融通期间内,均得依规定运用:

1.转融券担保价款及补缴之现金差额。

2.转融券保证金及补缴之现金差额。

3.转融资担保证券及差额之抵缴证券。

4.转融券担保价款差额之抵缴证券。

5.转融券保证金及其差额之抵缴证券。

前项证券,乙方应于偿还转融通时,以相同种类及数量之证券交付之。 第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即处分其转融通担保品及有关之款项或证券,并报请主管机关备查。

1.转融通逾规定期限仍未偿还。

2.未调换瑕疵抵缴证券。

3.未补缴转融通担保品或转融券保证金,或清偿其差额.

4.未依限在发行公司停止过户前,偿还转融券。

5.未依第六条之一规定偿还转融资或转融券者。

6.未依第十五条偿还转融通债务。处分担保品后如不足清偿,甲方应负责补足差额,如未补足,乙方得径行处分甲方其它证券或款项,如仍不足又未补缴,听凭乙方追诉,甲方绝无异议。如因市价涨跌异常或其它特殊事故,乙方未能处分担保品时,甲方不得因此拒绝清偿债务。

第十三条 甲方应依乙方规定方式办理转融资担保证券及各类抵缴证券之过户手续,如有怠忽致损及证券所有人权益时,甲方自行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 乙方于公开标借、议借或标购某种融券或转融券差额证券期间,甲方如有转融通该种证券,悉依乙方对证券商转融通业务操作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即偿还全部转融通债务,乙方并终止本协议,注销转融通账户:

1.经主管机关撤销营业许可。

2.经证券交易所或证券柜台买卖中心终止使用市场协议。

3.自行解散或歇业。四违反本协议有关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书签订后,有关法令规章如有变更,依变更后之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本协议书以乙方营业场所为履行地,如因本协议书涉讼时,以乙方本公司所在地之法院为管辖法院。

第十八条 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分缮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二篇:开立基本账户

开立基本账户

企业验资存款户验资成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由开户单位提供开户资料送交人行审批,人行审批合格的转为基本存款户;若开户单位不在验资银行开立基本存款户,应允许其在其他银行开立基本存款户后,开立企业应将其在原银行验资款转入其在其他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户。或者,开户单位不在原银行开立基本存款户,在其他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那么,原验资行的验资存款账户要申请为一般存款账户,企业要将验资存款户验资款项转为一般存款账户后,再将验资款转入其基本存款户。

在企业属地任一具有对公业务的银行金融网点开设基本存款账户,或将验资存款户直接转为基本存款账户时,企业应需提供如下相关资料:

1、开户证明。即验资时,由银行支行出具的验资用《银行询证函》或《存款证明》等文件;

2、企业的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国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6、盖一套单位的印鉴卡(一式三份,由银行提供)。 另外,预留的印鉴可以是公章(或财务专章)加上私章(或签名)。私章主要是单位法人代表的章或出纳人员的章,也可以是单位法人代表的章或出纳人员的章。

7、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书(一式三份,需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签名);

8、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一份、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9、银行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企业银行存款基本账户的名称,应按照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设置。

一般情况下,一周(按规定为5个作日)后,会计人员即可到开户行领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此购买现金支票。这时,基本存款账户就基本开立成功。

第三篇:开立基本账户所需资料

开立基本账户准备资料

1营业执照(已年检)正、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年检)正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正本原件

4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2份(若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时填写)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7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如为非法人企业还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的上述第1、2、3、4项资料及上级主管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开立基本账户准备资料

1营业执照(已年检)正、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年检)正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正本原件

4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2份(若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时填写)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7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如为非法人企业还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的上述第1、2、3、4项资料及上级主管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开立基本账户准备资料

1营业执照(已年检)正、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年检)正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正本原件

4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2份(若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时填写)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7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如为非法人企业还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的上述第1、2、3、4项资料及上级主管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开立基本账户准备资料

1营业执照(已年检)正、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年检)正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正本原件

4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2份(若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时填写)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7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如为非法人企业还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的上述第1、2、3、4项资料及上级主管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开立基本账户准备资料

1营业执照(已年检)正、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年检)正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正本原件

4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2份(若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时填写)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7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如为非法人企业还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的上述第1、2、3、4项资料及上级主管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开立基本账户准备资料

1营业执照(已年检)正、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年检)正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正本原件

4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2份(若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时填写)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7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如为非法人企业还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的上述第1、2、3、4项资料及上级主管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第四篇:开立一般账户所需材料

开立一般账户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1份

2、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1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1份

4、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份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前来银行办理开户时需携带公章及印鉴。

第五篇:开立一般账户所需资料

交通银行

开立一般账户所需资料:

1.

2.

3.

4.

5.

6.

7.

8.

9.

10.

附注:

(1)上述资料1-9项均需携带原件并复印两份(可另外多复印一份,即三份,以备开立网银时需提供)

(2)开户手续费300元,后续在账户中扣除,并请携带公章、财务章及人名章。

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盖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年检}(盖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 机构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签字,盖公章)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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